山东—云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会在我院举行

发布时间: 2007年12月14日 02:11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干部进修学院    

926,山东—云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务员对口培训班,以“立足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在我院多功能厅举行了专题研讨会。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总经济师刘同理、经管处处长冯周安、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处长马绍波、省委党校研究生部主任袁永新,以及我院党委副书记曲云宏、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允祥等领导和专家应邀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山东—云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务员对口培训班专题培训活动的总结与延伸。

研讨会由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允祥同志主持。

研讨会上有6位学员就20天来的学习心得进行了主题交流发言。学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大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了新的认识、新的理解和新的思考。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学员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内涵、任务、目标、要求等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更加深刻的认识。他们体会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精心谋划,强化组织,狠抓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上取得积极成效。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紧紧抓住发展现代农业这一首要任务,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以推进农村的政治建设、社会进步为己任,继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通过参观考察山东省新农村建设的典型,他们感受到,山东省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观念新、眼界宽、气魄大、工作实,使学员的眼界进一步开阔,思想进一步解放。学员们表示一定要对这次学习考察进行认真消化吸收,把山东好的经验与做法带回云南去,结合云南省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更加扎实地做好云南省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学员同时把云南省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同参加研讨会的各位专家进行交流。专家们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云南与山东两地之间有着不尽相同的实际情况,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可能是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建设的目标、速度和建设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树立典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理解和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立足职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家与学员欢聚一堂,相互启迪、交流学习,提高了认识,丰富了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