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疆、甘肃农业系统公务员对口培训班在我院举办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12日 04:10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干部进修学院    

根据人事部《2007年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1号)精神,受新疆、甘肃人事厅和山东省人事厅委托举办的“山东——新疆、甘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对口培训班” 于109日在我院开班。这是我院承办的第27期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班。40名来自新疆、甘肃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处级农业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这期培训班共21天的时间,将结合新疆、甘肃农业领导干部的培训需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重点学习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与实践;贯彻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畜牧业;畜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科技创新与现代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村庄规划与村容整洁;培育新型农牧民,造就新农村建设人才队伍;领导科学与艺术;山东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经验与做法等内容。培训班主要采取课堂讲授、小组讨论、专题研讨、参观考察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培训形式。

开班典礼由院党委副书记曲云宏同志主持。省人事厅副厅长郑忠徳同志、教育培训处正处级调研员马绍波同志、省农干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董忠堂同志、进修部主任甄俊兰同志参加了开班典礼。

在开班典礼上,郑忠德副厅长做了重要讲话,着重介绍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文地理情况,以及新农村建设现状,并对办好这期培训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董忠堂院长代表承办单位对前来参加培训班的自治区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对目前我省“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拥有的优势、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概述,同时对学习、研讨、考察期间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要求。

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局耿涛总农艺师、甘肃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杨文斌处长分别代表新疆、甘肃学员发了言,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理论,遵守学习纪律,尽快实现“三个转变”,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进与山东的交流与友谊。

此次培训旨在使学员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内涵和意义,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理清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立足各地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